雷鳴遠神父書信集

耀漢小兄弟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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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四一 致鮑朗神父 鮑朗神父對於傳教服務團(S.A.M.)的第一批會員,成為雷神父在歐洲的得力助手。鮑神父效法雷神父的榜樣,開始為中國主教們服務。 此信寫於一九三 0 年八月十六日。

我親愛的安德,基督內最親愛的同志:

請給我們派來萊孟吧(按:此萊孟即後來之雷震遠神父):他的確是基督的勇兵,不是嗎?他能夠生活於常變遷的流動住處,暫時性的工作,不完備的環境中嗎? 他能夠適應各種情況嗎?他有準備,而且必要時能度艱苦的生活嗎?

簡單的說,他在物質及道德條件下,可以屹立不搖嗎? 在這種艱苦的情況下,

他為您的僕人,賴上主的助佑,心身方面都不會有所損失嗎?

那麼,就讓這可愛的青年,這可愛的萊孟來我們這裡吧!

因為有些留學生正要回國,他們或許可以一起來。此外,他如果是個機警的人,不拘怎樣,都不會有困難。 我所以向您談他談的這麼多,甚至不怕使您大驚小怪,就是我一向“驚奇”,為什麼某些人,對適應新環境,感到困難,尤其不像音樂節拍那樣有規律的新生活。他們所想像的生活,一切都該順利,沒有絲毫意外或偶然事件。但是可惜事實並非如此,卻冒很大風險。

我們的萊孟(雷震遠)是否也是如此呢?不,絕不! 在這方面我可相信:因為我認為那主要的該是靈魂的品質。如人真有信德,能度超性生活(實際上有這樣的人),時時處處都順利,沒有任何困難。

您在基督內的親密弟兄 雷鳴遠


一四二 致鮑朗神父

此信寫於一九三一年八月二十六日,自安國“真福院”。

基督內可愛的弟兄:

你為他們要求我寫一個規章,你謙遜地稱他們為“我的修道生”。(啊!我很愛他們,我並深深意識到,在精神上,我們跟他們是一家人)——那麼,你要求一個特殊的規章嗎?

但是,我的安德呀!為使他們趨於完善,沒有別的特殊規章,只有好天主在祂神奇的愛情中,給他們所預定的規章,使他們隨從光榮的召喚,去“服務”於傳教區的前線——他們的規章不能不超乎其它教友的規章之上。這裡的規章是唯一,獨特的,“唯一的道路,真理和生命”。他們這些人非常幸運地被天主聖神所揀選,為完成耶穌提拔他們去從事的偉業,他們都負有比普通教友還更嚴謹的責任,就是“超卓地”遵從受洗者偉大的規章,分享天主性,成為“成全的人,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”(瑪 5:48)……;“天主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聖”,(得前 4:3)這話是聖保祿宗徒向他的新教友們所說的!

因此我們這些可愛孩子們所有的神聖工作,就在於實踐福音:總不可把福音看作美麗的木乃伊,但要把它看作活生生時法律,和卓越地去實行的法律,這法律將來該指揮他們的全部生活;並且該立即開始。這為了成為一個完善的基督徒,是不可或缺的條件,這為做一個好傳教士是不可或缺的條件。

但是……實際地:

實際上嗎?這很簡單。我並不說這很容易。但我們該再重說一次,這絕不複雜。

1.第一步,第一件工作,就是“完全性的”捨棄。除天主以外,不可再持有任何事物。在這方面吾主是不肯讓步的:凡不接受這先決條件的人,“不能做我的門徒”(路 14:26)。以上說的很清楚;而吾主重複許多次。並且吾主以他的一生,和他的死亡給我們隆重地立下了這種榜樣;也在選擇祂的門徒和在建立他的聖教會時,也立了同樣榜樣,我們就是為了這個教會而工作。以上一切都非常清晰,可使人無法懷 疑 。 然 而 … … 實 際 上……!

我們一切的努力,自從我們“皈依”的第一天起, 也就是說藉特殊恩寵,實際體認出萬物皆空的那一剎那起, 我們就全心把我們奉獻給了吾主,為追隨祂“不拘祂 要 到 哪 裡 去 ” ( 瑪 8:19)——我們一切的努力主要該設法去實現這個完全的捨棄。

我常堅決主張的重點,就是要認真實踐這規章的第一部份,尤其在最初同我們可愛的“聖學徒們”在一起的時期:不要放過最小的機會(甚至在修道院內經常出現這些機會)就如克制自己,把其它事物放在一旁,養成實際有效的貧窮,常常選擇不好的,“常常地,在一切事上”把最好的讓給別人——甚至於讓出火車廂中靠窗子的位置,或是讓出座位給別人等等機會……

你們問我:“為配合在中國的傳教生活,那該做什麼呢?如聖伯納多所說的:“很多事要做,並且用各式各樣的方法去做。”如果你們在這超性的模範上能夠養成一種新氣質,在中國(或在別處,為了許多理由在中國或許超過別處更多)你們靠上主的助佑,會做出一些奇異的事!

因為這第一步做好了,把這一課學會了,記住了,使它刻骨銘心以後,你們今後能毫無困難地實行規章的第二點。

2.“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:你們該彼此相愛;如同我愛了你們。”(若 13:34)這是我的命令。“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。”(若 13:35)還有,若望的第一書信,幾乎也都 是這種思想[1]。還有,現在我們是處於不可抗拒的急迫中;在一切事上,常常地,不拘同什麼人,不管能惹起什麼麻煩,總該這樣做,這是“絕對的命令”。

但是我們的墮落和原罪使我們很不合乎理性,以至有人能發出聳人聽聞的問題:“然而,基督的真正門徒在哪裡?——真正的基督徒在哪裡?”為何一個如此美好的教義,對基督徒非常重要的教義,卻很難得深入教友的生活中呢?似乎教友的誠意不夠,還是具有恒心的實際生活很難做到嗎?

我尤其以為這是因為人沒有開始著手:主要該決定實行的不僅是愛天主,(對愛天主一事而言,這個不久就可學會)而是決定實行去愛天主在萬有之上:這就是第一步,規章時第一部:“如果誰不捨棄……;如果誰不惱恨……;甚至自己的生命……”等等(路 14:26)這一切要好好學會之後,並成為我們骨骼的骨髓,成為我們血管中的血液;第二點,也就是成全,全部(法律和先知)(瑪 22:40)均繫於此,非常簡單。

你們還要問我:“對於我們特殊的使命,那麼會有什麼後果呢?”

“我親愛的孩子們,你們的特殊使命就是以上所說的, 而不是什麼別的。如果你們有真實的愛德,將“全部的” 天賦,透過我們中國的弟兄們你們就到達基督,那你們不只可以實現你們做基督徒的使命,而且還可以 用奇異的方式,奇異的甚至成為奇跡的去實現你們做“僕人的”特殊使命,為傳教區本地神職服務(哦!美妙的理想,輝煌的使命!)。當然,這應該假設你們內心已有一種完全的棄絕:你們已不再享有佔有任何事物的權利,更不喜愛什麼什 麼……的權利。你們已經死了,你們的生命已與基督一同藏在天主內了。”(哥 3: 3)哦,這一切多麼美好,我真想生長翅膀,飛到你們那裡去,同你們度過一天,一起討論。但是你們的神父比我講的更好……。而畢竟我不知道為什麼我跟你們使用了說教的方式,你們一定已經聽過不止一次了……;最 14 後,我決定如此做,而如果你們發現我在重複一些陳舊的故事, 就歸罪於我的老哥哥安德神父身上吧!我畢竟不能虛構一篇道理,說些新奇的東西,取悅於你們!

3.今後確實要做的是使自己成聖,一切工作都是為了成為一位真正的聖人(不只成為一位聖德的神父),這些都需要付出不少血汗。為幫助我們成功,仁慈的天主, 藉聖保祿的口,特別增加了一道命令,服從這命令,就產生一種氣氛,這氣氛對靈魂來說,就如肉身處於有陽光和新鮮空氣中的一個晴朗的日子裡。“常常喜樂!” (斐 4:4)。於是吾主開始公佈了基督的教會的“法律”, 恩寵的“法律”,受洗者的法典,即天主子女的法典。我們的“章程”(就是你們問我的那個規章。我親愛的安德,這個就是我為您所思考的規章)——這規章開始該陳述些什麼呢?講真福吧!

為做個好的基督徒——又更何況為做個好的傳教士! 該是個幸福的人,快樂的人:“天主喜愛樂捐的人”(格後 9:7)對這題目,我以為可以延伸到無限。但又何必呢? 要知道我現在是向一些對這方面都有造詣的神修家們說話。安德,我是跟您說話,多提此事,我以為是班門弄斧!

總之歸納起來,這規章建立在三點上:

  • 全犧牲。
  • 超然地愛近人——真實地(真愛人)。
  • 常喜樂。

你可能跟我說,這規章並非獨出心裁……或許…但是這足可使這裡的工作更有成果;而且我深信這足可使人列入聖品。

每個人還該實踐這種精神,使用這種能力(假如獲得了這能力)。在此,從臆斷來看,似乎每一使命應該有一個略微特殊的“章程”。

依我的淺見,沒有多麼大的區別:所有的人很相似, 並且在世界各地所遭遇的環境以及社會各階層所處的環境,各地都“一樣”! 我們這兒有句中國俗話說:“天下烏鴉一般黑”……

但是這種根本的類似並不是常常外表顯露,也不是每個人瞄一眼馬上就可看得出來:老人們——就如你們的僕人——或許比其它的人(你們,我年青的小弟弟們)受過更多的打擊!就在這裡可看出天主的聖教會是一個卓越性,超乎任何人為的組織以上:為人類的每個時代,和為每個地區,永恆而不可變更的福音之準繩就是我們的聖父教宗,教宗是生活天主的代言人,他為我們表現出這種卓越性。天主知道我們,在這第二十世紀,是否仍然擁有這超卓性的看法,我們,“外方”傳教士,或許更不如別的教友們。歷任偉大教宗的功勳何其彪 炳!指導何其卓越!真能激勵鐵石的心腸,能把最萎靡不振的人投入教會的戰場,同撒旦作戰。

所以我們的章程就是:“夫至大”及“教會事件” 兩通識,致中國主教的函件,致偉大而高貴的中國之書信……就是最近的“四十年”通諭……如果以上那些文獻為我們還不夠,如果還要求更具體的依據,那就是非常有威望的宗座駐華代表所發表的言論,和將來要發表的言論。若聽到宗座代表講話,看到代表本人,不能不深受感動,而再三的說,仁慈的上主今日一定特殊眷顧了中國的聖教會。因為不拘在哪裡找到聖父的代表,他就能在很多問題中,甚至棘手的問題中,也能忠實地給中國傳遞教宗仁慈的資訊! [2]

我還能說什麼呢?我可愛的孩子們,我還能說些什麼你們所不知道的呢?良心無疑是有用的,而且到某種程度是必需的。既然你們將來該去歸化社會中的中堅份子,就該向他們表現出你們也是有知識的中堅份子,但是絕對超乎其它一切之上的要務就是你們當為“聖人”——不折不扣。請你們想一想,歸化所有人入教的佈道者,都該是一些聖人,一些真實的人,已列入聖品的人。請看, 高盧,方蘭德,日爾曼等地的宗教保護者,他們的名字在我們基督徒中,一直受到大眾的尊敬,這些偉人是那個時代的傳教士。我以為所有的人接受這章程,可把福音做成格言:

“全”犧牲。

“真”愛人。

“常”喜樂。……無限的喜樂和真正的喜樂[3]。

請特別注意這章程的力量在於引號內的字[4]。因為連街上酒店的老闆有時也做些小犧牲,窮凶極惡的人有時也行些愛德工作,也做些好事。至於喜樂,誰不想享有喜歡呢?人之觀念不同,就在於如何去快樂的“方式”。 你們嘗試一下!真誠地,那麼你們很快就要見到全部福音的精神就在這裡。

願天主協助我們!

雷萬桑

注 [1]:若望一書。 注 [2] :這裡所提的是剛恒毅總主教。

注 [2] :這裡所提的是剛恒毅總主教。

注 [3]:拉丁文。

注 [4] :雷神父的原信是在字底線。書信集的書本內,用斜體字(出版者的附注)。此處中文使用引號(譯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