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如果你們愛我,就要遵守我的命令;”
(若 14:15)
“為了有一個‘正確的良心’,人必須尋求真理,並根據這一真理做出判斷。”
---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
為什麼說良心非常重要?
在人生中,我們會面對許多情況,需要我們的良心做出判斷。例如:對於臨終彌留狀態的父親或母親,我們能否終止對他們的醫療搶救?我們的一位要好的同事偷了公司的東西,我們要不要向公司報告?
遇到這樣的情況,我們常常要憑良心去做,但是,良心是什麼?我們怎麼確定我們的良心在指引我們做正確的事?
許多人認為,良心只不過是他們的價值觀、主張或意見,以此判斷對與錯,或是一些主觀的和個人化的主張,別人是不能矯正的。然而,天主教徒知道,人的良心要遠遠超越自己的主張或意見。的確,良心與我們做出最重要的決定緊密相關,關乎著我們的行動是正確,或是嚴重的罪惡。因為事關重大,教會因此教導我們在領受和好聖事(或稱:懺悔聖事、告解聖事)前,先要“省察良心”。這種‘省察’要求我們在天主面前,誠實地對待自己。在‘天主教教理’中,教會教導我們,要“在天主聖言的光照下”省察良心,特別是要根據‘天主十誡’和‘山中聖訓’(即:‘真福八端’)省察自己的良心(參閱 教理 1454)
在向聽神工的神父告明我的罪過之前,先要省察我們的良心。對我們已經做出的行動和缺失的本分做出判斷。然而,關於我們做什麼(或不做什麼),良心也涉及到要提前做出判斷。當我們求助於我們的良心時,要汲取內在的資源,以便使我們在特定的情況下,能夠聽取天主的聲音,遵行祂的法律。受過良好培育的良心,必會適時地指導我們去“行善避惡”(參閱 教理 1777)
我們的良心
總是正確的嗎?
“比拉多提出的問題:‘什麼是真理?’,它反映出人類的痛苦的困惑,往往不再知道他是誰,從哪裏來和到哪裏去。因此,我會常常看到,人類正在可怕地陷入了一種緩慢的自毀境地。 “--- 聖若望保祿二世
天主教會教導說,我們務必要誠實地按良心辦事,以便我們能‘達到自己的歸宿 --- 天主’(參閱 梵二大會議文獻‘信仰自由宣言’
3) 。歸根結底,‘人擁有天主在其內心銘刻的法律,而人性尊嚴就在於服從這法律;
在來日,人將本著這法律而受審’(參閱 梵二大會議文獻‘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 16’)。‘但是也有可能道德的良心處於無知中,並對即將採取或已經冒犯的行動,做出錯誤的判斷’(教理 1790)。簡言之,因為我們不是完美的,所以我們的良心也是不完美的。
做出錯誤判斷的主要原因是:
*無知
*罪惡
*壞榜樣
*缺乏改變力
*私慾偏情的奴役
*道德自治感
*拒絕接受教會的權威和教導
(教理 1792)
如果一個人的認識不能提高,那會如何呢?
“不少次,良心的判斷為了無可避免的無知而發生錯誤,但良心並不因此而失掉其尊嚴”(梵二大會議文獻‘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’16)。因為無知而犯的錯誤,會得到天主的原諒,因為一些人的無知根深蒂固,單憑他們自己的努力是不能克服的(參閱‘真理的光輝’)。然而, 天主 --- 祂是全知的 ---“人對探求真理及美善不大注意,或者因犯罪習慣而良心變為盲目,則不可同日而語了”
(梵二大會議文獻‘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’16)。
那麼,怎樣才能形成正確的良心呢?
教會教導我們:“良心的教育是一項畢生的工作。”
(教理 1784)在這裏,有一些基本的建議,以便使我們採取步驟,去獲得一個正直和真實的良心:
1) 決心去做正確的事這一條聽起來很簡單,但做起來可不簡單。由於人墮落的本性和原罪的影響,
我們經常被私利所統治。因此,我們必須下決心,決心去做正確的事,中悅天主的心 --- 而不是追求滿足個人的私慾。只有當我們具有決心做正確事的心態,我們才能學習到什麼是正確的事。
2) 信賴天主,信賴天主祂的法律和祂的教會當良心遇到了困難的問題,我們會受到誘惑,認為我們自己能決定孰是孰非,認為自己比聖經、比教會都更清楚。但是,這種態度是傲慢,而不是智慧。遵守天主的誡命才是人生的道路;耶穌明確地教導我們說:“如果你們愛我,就要遵守我的命令。”(若 14:15)耶穌也給我們留下了永生天主的教會,作為“真理的柱石和基礎“(弟前 3:15)。耶穌告訴我們:我們若聽從以祂的名而教導人的人,就是聽從祂(參閱 路 10:16)。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也同樣教導我們:“教友為培養自己的良心,該謹慎注意教會的神聖而確定的道理。由於基督的意願,教會是真理的導師。”(‘信仰自由宣言’14)
天主十誡、教會的訓導並非旨在嚴重地懲罰人,而是為了我們最終的福祉與幸福;天主不僅在我們良心深處對我們說話,這同一位天主也在通過聖經和教會對我們說話。因此,我們一定要傾聽天主的聲音,而不是要任憑我們自己的意志。
3) 學習道德律的根源如果說無知是我們錯誤良心的主要根源,道德教育就是絕對必要的。我們對道德律的知識,是通過虔誠地學習聖經、教會的文獻,以及聖人聖女們的芳表,而得到增長。在這方面,天主教教理 ,特別是它的卷三:“在基督內的生活”,是一個非常寶貴的源泉。我們也應特別關注和聽從教宗和主教們對現代道德問題的有關教導,如:人的生命的尊嚴、婚姻的神聖性,以及我們對窮苦人的責任,等等。
4) 向優秀和謹慎的人尋求忠告在我們面臨實際的良心判斷時,向優秀和謹慎的人尋求忠告也是很重要的。我們有必要認真地向那些忠信、謹慎和見多識廣的朋友、神父、修士修女們尋求忠告。教會邀請我們把我們的煩惱和疑慮,特別通過和好聖事完全托付在天主手中。
教會知道,“人有時遇到一些情況,使道德的判斷不大肯定,並難以做出決定。”(教理 1787) 有時,我們的一個或多個決定在道德上是合乎情理的,但是,我們“總不允許為達到一個善而作惡。”(教理 1789)教會教導我們,某些行為“在本質上是惡的”,無論意向或環境怎樣,它們永不能稱為正義
(參閱‘真理的光輝’80 –81)。一個真正的良心絕不會寬容一些行為,如:直接故意地墮胎、安樂死、謀殺和不道德的性行為。我們必須小心,要躲避或拒絕那些鼓吹和教唆人們去做“在本質上是惡的”行為的人。
5)祈禱,祈求賜我們不斷改善的恩寵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勸誡我們,要通過“持續地變為真實和美善”來形成我們的良心(參閱‘真理的光輝’64)。 聖保祿宗徒也教導我們說:只有“以更新的心思變化自己”,我們才能“辨別什麼是天主的旨意,什麼是善事,什麼是悅樂天主的事,什麼是成全的事。”
(羅 12:2)道德與精神的轉變植根於祈禱、聖事,特別是懺悔聖事和聖體聖事。我們在天主面前越是謙卑地祈禱,在我們的心靈深處,就越能更好地聽取天主的聲音。
因此,良好培育的良心,植根於天主的聖言,對天主的聲音感覺靈敏,能依照理性和天主的法律,以及“教會的神聖而確定的道理”(參閱 梵二大會議文獻‘信仰自由宣言’14)做出判斷。如果我們真誠地期望,能以神聖和中悅天主的方式去生活,那我們就必須祈求聖神的助佑,讓這位護慰者和真理之神永遠與我們同在,領導我們進入一切真理(參閱若 14:16 – 17)一個由真理之神所陶成的良心,必定是正確和可靠的。